第两百三十五章 盘龙镇里盘龙碑 (第1/2页)

偃偶 血色百合 加书签

朱简听完这番话,舒心了些,却也矫情地故意显露出一点不满,说:“可老是有人骂我当真是难受呢。先前哥哥还骂我利益心重。”

尤乾陵说:“那您会改吗?”

朱简笑说:“天性如此,怎么改?”

尤乾陵说:“骂人也是我的天性,为何要改?”

兄弟俩对着瞪了好一会,许久后忽然各自笑了开来。

——

崇明十四年腊月,平南郡王只身带了张朝,随礼部为在祭天台守祭的牺牲几人所组建的送灵队离开了大魏首府盛京,前往他们的第一站,位于大魏东部的登天峰。

而此时的闫欣,已经进入了登天峰地界。

登天峰和它这个气派的名字完全不同,不过就是个到处都是山包的不起眼小山沟。

小山沟里面只有连绵起伏的山包,并没有直达天穹的高峰。登天峰这个名字十分名不副实,为登山而来的旅人见识过后都要吐口唾沫嫌弃的程度。

闫欣记得自己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父亲曾经给她说起过。

这里之所以会叫登天峰,是因为这里到处都是适合做偃偶的木材。

且种类之齐全,模样之适配,数量和质量之完美,这世上找不到第二处了。

登天峰曲家的祖先当时见到这几辈子都用不完的木材,被喜悦冲昏了头脑,觉得自己离成神不远了,当即大言不惭地给这土包群起了这么个豪气冲天的名。

不过也好在这儿不是什么穷山峻岭,进出方便,到这儿走到哪都能见到活人,吃穿住都不用愁。

算是个繁盛热闹的歇脚地儿。

闫欣选择落脚的地方,是离登天峰最近的一座小镇,名叫盘龙镇。

如此大逆不道的名,和登天峰非常适配。

这里也不是因为它出过什么真命天子,却非和登天峰一样是个被人一时上头瞎起的名字,而是因为它是根据一座雕刻着一条旋天而上的盘龙石碑兴建而得名。

而且,和这不起眼的盘龙镇比起来,这盘龙碑不是什么名不见经传的石头。

大魏可能不知道盘龙镇,但见识过祭天台的人都知道做出天穹鼎的那位匠人,另一个闻名于世的作品就是盘龙碑。

盘龙碑的闻名早于天穹鼎,是世上唯一一个能看到石龙如活物会动的造物。

———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温馨提示:按 Enter⤶ 返回目录,按 阅读上一页, 按 阅读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阅读。
偃偶》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或网友上传,六二小说网只为原作者血色百合的小说《偃偶》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血色百合并收藏《偃偶》最新章节。
传奇捕快李逸尘

关于传奇捕快李逸尘:在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古代王朝,王朝看似繁荣昌盛,实则内忧外患。朝廷中派系林立,官员贪污腐败;江湖中门派纷争不断,邪教横行;民间则是灾祸连连,百姓生活困苦。在这个动荡的时代,神秘的法术、古老的传说以及隐藏的宝藏都成为各方势力争夺的目标。主角李逸尘是个小捕快,他和喜欢的人在经历和解决了各种事情后,王朝恢复和平,李逸尘与爱的人归隐江湖,过上平静的生活。他们的事迹成为民间传说,激励着后

顺乘 连载 167万字

千夜追凶:碰触尸体就能锁定凶手

远房表弟篇。杀人布局一般可以布多少年?十年?二十年?还是一辈子?林二以杀人罪入狱,出来后又遭冤枉?历史又要重演?不!我已经不是十年前的我了……你,以我为棋,可曾想过:小卒亦有通天志,攀云跨日终执棋?

千夜林一 连载 453万字

女配在星际虐文里当卷王

关于女配在星际虐文里当卷王:陆华音穿书了,她穿到了一本星际虐文里,在书中,她是一个因为为女主说了两句话而被男主针对的小炮灰,幸好,她觉醒的时间不算晚。陆华音是胎穿,穿过来的时候没有前一世的记忆,但华国的奋斗思想好像刻在她的骨子里,所以她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男女主之间的纠葛在陆华音的眼中还不如解开一道题或者设计一个模型有趣,在无视了女主被欺负的场景之后,她成功走向了一条不同的道路。男主在唆使人教训

月影看花人 连载 44万字

神都斩妖人

关于神都斩妖人:江澈,一个胸无大志的穿越者,毕生所学,皆汇于一个“苟”字。身为大夏捉妖司的一名光荣铜锣,他的人生信条清晰而坚定:按时上班,准点下值,俸禄一文不能少,危险半点不能沾。下值后约上三五同僚,去勾栏听曲,去酒楼吃席,人生何其快哉!他本以为,自己这“摸鱼王”将能安稳维持到退休。直到他遇见了那位,一言不合就拔剑的凤阳公主。她脾气火爆,他得过且过;她正义感爆棚,他只想捞钱跑路。当行走的“南明离火

幻影践舞 连载 81万字

我,在梦里审判人间罪犯

关于我,在梦里审判人间罪犯:我,司马烬,一个屡试不第的穷酸秀才,体弱多病,是县衙里人人都能踩上一脚的废物。县令的儿子将我殴打至垂死,扔进柴房,我以为人生就要这样屈辱地结束。可就在濒死的梦境中,我坐上了判官之位——!一本在手,世间所有罪犯在我面前无可遁形。我觉醒了在梦中拘人魂魄、审判罪恶的神级能力!欺辱我的县令之子?我判他被疯狗追咬,第二天,他便在街头哀嚎。从此,我的人生彻底颠覆。白日,我依旧是那个

挺好的故事挺好 连载 93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