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无根,但浪子往往多情。
此时,陆水天除了有几个朋友和一千多两的银子,别的似乎什么都没有了。
他前天的衣服已很旧,而且有点烂了,现在穿的是长弓的衣服。
当然,他并不是舍不得换新衣服,而是暂时还没有空去换。
浪子之所以多情,是不是因为浪子往往都希望有一个避风的港湾呢?
陆水天居然带李无和云兴语去长弓的家,他好像已经把长弓父女两当成最亲近的人了。
其实,长弓的家算不上是家,那只是他经常一个人住的小房子,他真正的家是在慧剑村里的一个大房子。
陆水天的身上有钱,至少有一千五百两,因为他已经从王家赌坊里领回了他所赢的钱。这些钱足够他请四个大汉去最好的酒楼,而且尽情享受美味佳肴几十次。
他现在却来到长弓的家,分明是想让长弓请客,你说他是不是不要脸?
很快,三十年的醇酒已经倒在杯里,香飘满屋的腊野猪肉也已经摆到小桌上。
长弓父女为了更好的接待客人,现在还在后院的菜园里,忙着选最好的青菜。
这里只是一间破旧的房子,而且是长弓一个人的“家”,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间房子里过日子。
长弓已经在这里住十几年,所以他很习惯,自然也能给这几个年轻人下厨,更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陆水天坐在餐桌旁边,品尝美酒等着上菜。
他的对面是李无和云兴语。
“能吃到长弓前辈做的菜,你们这辈子也不知道是从哪里修来的福分。”
陆水天盯着李无的手,微微皱眉,淡淡地道:“我突然发现,你的手比昨天大了一点,是不是生了病?”
其实,陆水天早就发现李无的左手有点臃肿,手掌食指还有若隐若现的紫色。
李无道:“不是生病,是被蜜蜂咬了,九华山的金蜜蜂,金凤凰。”
他不隐瞒自己被金凤凰下毒的事情,淡淡一笑,声音又变得冷峻起来。
“几年前,一只小蜜蜂在西川采花,被我师弟抓到,砍掉了一只手,打断一条腿。昨天,我们遇见了几只蜜蜂,什么金蜂银蜂的,然后他们不要命的想咬人。”
当然,很多江湖人都知道,九华山上有一个专门养蜂的组织,号称“神蜂会”,主人姓金,善用毒药害人,认识的人都叫他金凤凰。
陆水天的神情自若,看向厨房,若有所思,似乎对金凤凰的死毫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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