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普斯的命运 (第1/2页)

我在魔法世界开创互联网时代 白天太白 加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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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秋风寒,初冬在望。

东方刚刚翻出一丝鱼肚皮,普斯便习惯性睁开眼睛。他眼神茫然了一秒钟,随即一个鲤鱼打挺弹坐起来。

他打开破旧房门,却发现饭桌上已经摆上了清蒸地瓜。

母亲正坐在桌子旁,缝缝补补着旧衣衫。

“醒了?赶紧去把头发洗一下,看看你头发乱跟鸡窝似的,要是被法师老爷看到了,肯定不高兴。”

“啊?又乱了?昨晚我明明才洗过。”

普斯抱怨一句,脚步不停的冲进院子,打水洗漱起来。

九秋水冷,打在脸上头上,冰得人直打颤,但普斯却火热在心里。

因为今天,将是他面试【魔法之森】的日子,如果他能进【魔法之森】,用他母亲的话来说,他这辈子就发达了。

从此以后,就是“老爷”了。

这由不得普斯不重视!

吃过清蒸地瓜,普斯穿上母亲卖了银镯子买来的新衣衫,激动得双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

说实话,他本来不同意母亲卖银镯子的。

他清晰记得小时候,父亲要卖这银镯子买酒吃,为了保下这个银镯子,母亲一口咬在父亲手上,为此一颗槽牙都被父亲打掉了。

从那时候起,他就知道这个银镯子是母亲的**。

但这次母亲还是倔强的卖了银镯子,只为了给他换身漂亮衣服。

用他母亲的话来说:“普斯,你要记住,人这一辈子能改变命运的机会不多,女人还能靠一次出嫁,你是男人,你什么机会都没有,这次不争,你以后可能一辈子都要烂在这里。”

正是这话,令普斯不再反对。

“不要给自己压力,贵族老爷问啥,你就老老实实说啥?老爷要是丢把剑给你,叫你捅心脏,记住了,不要犹豫,往胸口中间捅。记住了,是中间,别偏了。”

出发前,母亲低声传授着这辈子最宝贵的经验。

“我知道了。”

“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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